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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渤海新区最新通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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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9-01


烟台黄渤海新区森林高火险期禁火通告



为防止发生森林火灾,有效保护森林资源,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,根据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《山东省实施〈森林防火条例〉办法》和《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特通告如下:


一、高火险期时间:即日起至5月31日。


二、禁火区域:本区内所有林业用地及距离林业用地边缘水平500米范围以内划为森林防火区。


三、森林防火区内严禁开展以下活动


1.严禁烧荒、烧地堰、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、投放空中移动火源以及燃放孔明灯;


2.严禁吸烟、祭祀用火、燃放烟花爆竹、野营、烤火、野炊、狩猎、私自进山旅游;


3.严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进入林区;


4.严禁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灭火设施、设备;


5.严禁私拉电线乱接用电设备、裸露架空线路、随意用火和工程机械露天实施切割、焊接、破碎作业;


6.严禁其他从事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。


四、违反本通告的,由相应行政机关给予警告,并处罚款;拒不执行本通告的,由公安机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依法处以行政拘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五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,应当立即报告,对举报违规用火单位和个人者,经查属实,给予奖励。


报告举报电话:110 ,119

福莱山办事处:6376775

古现办事处:6941010

大季家办事处:6971239

潮水镇政府:5811200

应急分局:6396708

自然资源和规划局:6393075


烟台黄渤海新区管委

2024年3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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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丨黄渤海新区

责编丨常帅  校对丨杨云阁  监制丨侯召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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